发布日期:2022-02-14
投诉处理制度
一、目的
为提升公司的服务意识、完善公司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,对
客户投诉处理进行规范。
二 、范围
客户投诉:指客户对公司服务等方面不满意,通过网上营业厅、微信公众号、信函、传真、
电话、E-MAIL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本公司提出投诉。
三 、处理责任部门及其职责
业务组、安装队、营业厅经常与客户沟通,在此作为对外处理客
户投诉的主要部门,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客户投诉,主要内容包
括:
(1) 对直接收到的及各部门转呈的客户投诉进行登记。
(2) 了解客户投诉内容、理由及要求。
(3) 根据客户投诉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分析原因,判定责任归
属,制定处理方案。
(4) 对客户投诉的处理进程进行督促。
(5) 对客户投诉的最终处理结果进行登记。
(6) 根据客户投诉情况,对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服务的建议;
根据客户投诉问题的责任归属,由各部门负责客户投诉问题的具体解
决。
四 、客户投诉处理流程:
1. 公司各部门人员在接到客户投诉时,作为“首问责任人”,必
须对客户投诉进行记录,了解客户投诉内容、理由及要求;“首问责
任人”必须关注、配合客户投诉的处理进程;对无合理理由而未能按
客户指定期限内解决客户投诉的,“首问责任人”承担连带责任;
2. “首问责任人”对能够独立解决的客户投诉问题,应立即予以
解释、解决;
3. 公司根据客户投诉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分析原因,判定责任
归属,制定处理方案;
4. 对属于客户自身原因的,公司予以解释,协助客户解决问题;
5. 对属于公司原因的,由有关责任部门在客户指定的期限内给予
答复、解决问题,直到客户满意;
6. 对客户投诉的处理进程进行督促;
7. 对客户投诉的最终处理结果进行登记;
8. 根据客户投诉情况,对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服务的建议;
9. 客户投诉处理完成后,由投诉处理部门上级主管或总经理提出
投诉处理意见,被处罚人有异议的可向总经理申诉;
10. 对客户投诉事项的责任难以明确的(包括公司与客户之间、
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责任),由市场发展部提交公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处理; 五 、客户投诉处理期限 “客户投诉”处理期限:自“首问责任人”受理起5个工作日或客户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日期。 六 、客户投诉责任人员的处罚 1、无合理理由而对客户投诉未能按时解决的直接责任人(指“首问责任人”、行政部负责人、投诉事项解决的承办人及其部门主管中一位或多位),当月考核工资应予以相应扣除,并予以点名批评。 2、对员工由于自己工作过失、过度承诺等造成客户投诉,已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并由公司进行赔偿的,员工向公司进行赔偿,10000元以内部分按20%的比例向公司进行赔偿,10000元以上部分按10%的比例进行赔偿。 3、对因自身原因被客户投诉的员工,当月考核工资中予以相应扣除;赔偿损失的一般在当月进行,金额较大的,由员工与公司协商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。 七 、为配合客户投诉制度的完善,公司制定、实施“节假日值班制度”,详见具体规定。 新仕高燃气(望江)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